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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OTC交易全違法!專家喊金管會新規「沒救了」:VASP牌照變毒藥,把客戶全嚇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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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管會證期局頒布禁止現金交易加密貨幣新規,引發業者與社會譁然,專家憂心將導致VASP牌照業者大量流失客戶,而創新業者也將會全面出走台灣。
(前情提要: 金管會:虛擬資產交易所禁止「現金交易」!僅允許銀行匯款等可追蹤金流
(背景補充: 金管會強調「台灣交易所要徹查洗錢」擴大金檢;公會敦促配合監管

本文目錄

灣金管會自去年喊打詐要分四階段納管虛擬資產業者,趕著要在今年 6 月前將虛擬資產專法法案送往立法院,引起民怨與社會譁然,而今金管會證期期局又頒佈新規,全面禁止虛擬資產業者以現金交易,業界專家指出,這完全與國際趨勢脫節,恐怕將打壓虛擬資產商機與創新,民眾也將因高度管制的低流動性,轉而使用境外或者地下交易,讓監管失去實質意義。

證期局頒布新規

金管會證期局今日對台灣VASP業者頒布新規,雖尚無取得正式文件,但動區已跟證期局聯繫證實該 消息 ,主要有下列四點:

  1. 強制規範國內所有已進入登記名單之虛擬通貨業者(交易所)遵守
  2. 客戶買賣加密貨幣,不能使用現金,以往這些現金客人主要透過交易所實體店面交易,或者大額現金客與交易所另外約定交易時間、地點。
  3. 舊有一般網路交易客戶不受影響,因為金流都走銀行。
  4. 主因是檢調在詐騙案件中,常在現金交易加密貨幣時發生斷點,難以追蹤。

全面禁止OTC 與P2P交易?

必須要提醒的是,去年11月金管會就帶頭修訂《洗錢防制法》與相關法規,其中定義以「為他人」之交易若沒有登記為 VASP 交易商,屬於違反洗錢防制法之行為,最高可判處七年徒刑。

日前動區聯繫專家 解釋 ,該法洗防法修法將大幅限制民間私下P2P交易之可行性,將所有民間交易盡數劃入紅線。

而今日金管會新規更是宣布,即使你有VASP執照,也無法經營線下買換店、比特幣ATM等業務,形同民間與機構全面禁止使用現金與比特幣等虛擬資產進行線下交易。

專家與民間反應

針對金管會最新法規,動區諮詢一名在業內經驗達7年的前交易所匿名業者,他表示金管會全面封殺OTC交易「一定會出大事」,因為OTC除了非法洗錢用途以外,事實上還是做市商與交易所業者在行業中,重要的風控與流動性維持手段,在投資層面,更是風險資本投資新興項目的主流管道,因此金管會全面制止OTC交易,事實上完全不利於國內虛擬資產業者發展,大客戶到散戶可能會出現「看到台灣牌照就跑」的狀況:

金管會的官員我猜是因為最近的線下交易所洗錢案,所以才頒布這個規定的,但實際上他們根本就搞錯了很多事情,第一場外交易在金融與經濟本身是一個天然的流動工具,先講法幣的部分,有些本身業務偏高風險的公司,他們內部金庫就會留存很多現鈔作為應急了(例如日本的任天堂),你金管會該為了管制去限制他們不能進行私下交易嗎?那是不是就是折斷他們為了生存,維持業務流動性的羽翼?

回到虛擬資產業,做市商、項目方、還有交易所,常常在價格劇烈波動時,動用OTC交易倉來維持流動性,那麼你金管會做這樣的限制,要求業者全額度走法遵風控,問題是那個法遵流程可能還沒走完,交易所就遇到流動性倒閉危機了,又限制不准做OTC交易,那其實我猜本土業者應該為了面對擠兌時,因此管控民眾出入金的力道比以往來的更為嚴重。

現在因為出入金的延遲,讓本土拿牌的交易所流失了許多客戶,現在看來只會跑走更多,因為客戶都被法遵成本弄到錯失交易機會了...

更不用說風險投資那些人了,他們都是用場外交易,用大額資金換取未來代幣承諾,這通常是為了避免直接造成市場波動性,但你禁止了這個注資管道,以後不會有VC願意走台灣線來注資,業者或者新創為了生存,會全部出走到新加坡、杜拜等境外登記地。

除此之外,動區也另外訪問了一名資歷10年的幣圈OG「阿瑋」,在新聞出現後,他也向動區投書,他認為金管會的OTC禁令將會使台灣加密貨幣的創新產業與交易機能本身出現崩壞:

代幣的價值從哪裡來?你必須讓民眾自由流通,市場會自然呈現他們的價值。但問題在那些沒有辦法上架合規交易所的代幣,要怎麼證明它們有價值?如果是這樣的法規,主管機關都不允許你以任何場外的方式交易,這代表即使你的代幣有經濟價值,也不存在市場可以交易,就完全就是變相地限制不准發幣創新。

身為「台灣籍」的公司會變得很倒楣,只要涉及發行新的虛擬資產,你如果負擔不起合規交易所得上架費(預計未來會超級貴),你根本不可能去發行任何代幣,這代表在台灣管轄體系下的虛擬資產,都將被關在一個毫無創新價值的封閉沙盒。

這個沙盒最恐怖的是,他永遠只有境外比特幣與以太坊上漲的時候,這個沙盒內的用戶才能有肉吃,這代表金管會其實是將其當作一個純粹的龐式牢籠進行管制,忽視了可能存在這個沙盒內創新帶來的全新價值。

這樣子的規定,自由度還不如證券市場,至少那邊還會允許新公司可以透過電話販售股票…那我就想問,你開這個虛擬資產市場,到底有什麼意義?不就主管機關自己肖想這樣就能關住那些詐騙犯嗎…

這麼嚴的規定,民眾如果看到台灣金管會核的牌照都會跑了,詐騙犯難道還會留著給你管嗎?這是個本末倒置的法規。

受影響之業者應該如何反應?

鑒於該法規影響民眾與交易者甚多,以及業者、民眾若預期受影響、針對該法有意見,應在專法頒布前盡快針對 VASP 專法的內容與方向, 透過金管會民意信箱表達看法,可能是當前唯一救濟管道。

專家也呼籲政府在實行該法規前,應該舉辦多場面向民間的公聽會、聽從人民與本土業者、境外業者與投資者意見,避免法律淪為「名義打詐」、實則為擾民、破壞創新之舉:
https://fscmail.fsc.gov.tw/pop30/mailbox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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